西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数学与统计学院发布日期:2024-12-06浏览次数:776

西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4〕66号)、《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4〕6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导师及拟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招生人数

 ▲070101基础数学

01常微分方程分歧问题

02环的同调理论

03非线性分析

04整体微分几何

05半群代数理论


01马如云  韩晓玲  高承华

02陈文静

03李永祥  杨  和  陈鹏玉 张旭萍

04刘建成

05乔虎生

实际招生计划以研究生院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070102计算数学

01微分方程数值解

02数值代数及应用

03 差分方程及其应用


01熊向团  温  瑾

02缪树鑫  孟令胜

03路艳琼

 ▲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1随机分析

02应用统计


01王才士  韩  琦

02颜荣芳

 ▲070104应用数学

01模糊分析

02偏微分方程

03无穷维动力系统

04调和分析

05应用密码学


01巩增泰  乔军胜  杨  宏

02伏升茂  张国宝  冯斌华  孙晋易

03马巧珍

04陶双平  孙小春

05杜小妮

 ▲教育博士(专业博士)

045171 学校课程与教学

01 数学课程与教学



01巩增泰  王才士  颜荣芳 伏升茂   韩晓玲  冯斌华 孙小春   杨  和  孙晋易 王彦平

实际招生计划以研究生院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备注:本表“招生人数”包含已招收的硕博连读生人数,但不含少数民族博士骨干计划招生数。

二、选拔方式

我院博士研究生选拔招生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选拔方式。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选拔对象和报考条件。

(二)数学博士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1.直接攻博选拔对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硕博连读选拔对象

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二年级、三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3.“申请-考核”制选拔对象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下称“应届生”)。

2)已获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员(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止录取前一年度1231日,以下称“往届生”)。

4.报考条件

1)直接攻博:一是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二是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本科期间学业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硕博连读:一是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二是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学业成绩良好,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

3)“申请-考核”制: 一是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无有效期内违纪处分;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二是学业成绩良好,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三是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至少有一篇读研期间发表的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C)以上科研成果,且本人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本校研究生读研期间的科研成果只计算以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四是已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至少有一篇近3年发表的A1类科研成果,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成果。科研成果分类依据最新发布的《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修订)》执行;五是对不满足上述科研成果条件的考生,需提供能证明科研能力的与拟申请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的成果,由学院招生选拔小组中至少3位成员审核认定通过后,视为满足相应科研成果条件。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其中一名推荐专家原则上应为拟招该生的博士生导师。

5)报考导师根据学科(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确定的其他条件。

6)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可适当降低相关要求。

() 教育博士(专业博士)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1.选拔对象

报考时已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数学教师。(工作年限计算时间至202591日)

2.报考条件

1)爱国爱校,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德育考核良好。

2)在校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其中一名推荐专家原则上应为拟招该生的博士生导师。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A. 3年发表C类及以上教学、科研论文,论文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成果。科研成果分类依据最新发布的《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修订)》执行。

B. 3年主持市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项目。

C. 3年在创作、设计、教学等专业竞赛中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

6)报考导师根据学科(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确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并提交电子材料

直接攻博考生报名在“推免生”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

硕博连读考生按照通知时间报名。

 “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报名:

2025年3月3日-3月24日,考生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学院进行审核。

2025年3月25日-3月31日,审核通过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报名信息并缴费。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上述规定时间段内报名,完成数据采集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材料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填写并打印《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书面提交材料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5年4月5日-4月8日(以寄<送>达时间为准)向学院递交材料,邮寄地址(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或直接送达云亭校区致勤楼(教学9号楼)B区307办公室,收件人:王老师,电话:0931-7971780,邮编:730070。所有材料须装在一个信封袋中,信封袋上注明: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姓名--报考专业。递交材料顺序清单如下:

1.《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报考“少干计划”考生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

2.《专家推荐书》2份(2名专家各1份)。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分别签字出具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其中一名推荐专家原则上应为拟招该生的博士生导师。

3.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教育博士必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报考教育博士必须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签章)(不含教育博士)。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7.《思想品德考核表》原件1份。

8.不少于3000字的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1份。

9.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0.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12.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项目的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及其他科研成果材料等,需准备科研成果清单及附件,装订成册。

13.报考教育博士的考生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以下证明材料(原件,需校长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1)工作年限证明(5年以上);

(2)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教育博士研究生证明);

(3)工作岗位证明(考生须为中小学数学教师,且需注明入职年月、职称、职务、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等内容)。

五、考核

(一)数学博士

1.考核对象

2025年4月9日-4月15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报考人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报考人的报考材料,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当年本人招生指标数1:2的比例择优向学院推荐选拔考核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最终进入选拔考核的考生名单,并于2025年4月16日-4月21日完成选拔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人员通知为准。

2.考核形式

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考核只进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申请-考核”制分为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读博研究计划考核和综合考试三部分,其中综合考试(由学院组织)科目为《数学综合》,内容包括《泛函分析》和《抽象代数》,该考试成绩将作为考生能否进入面试选拔考核环节的依据;综合素质面试考核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复试小组或选拔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3.考核内容及成绩计算

(1)直接攻博:

 ①思想政治品质与身心健康审核(不计分)

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不做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综合面试考核

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考生需准备10分钟的PPT汇报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与科研情况、读博研究计划等。

综合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水平占10%,专业知识占40%,综合素质占50%。

(2)硕博连读:

 ①思想政治品质与身心健康审核(不计分)

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不做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综合面试考核

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考生需准备10分钟的PPT汇报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与科研情况、读博研究计划等。

综合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水平占10%,专业知识占40%,综合素质(含读博研究计划等)占50%。

(3)“申请-考核”制:

 ①思想政治品质与身心健康审核(不计分)

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不做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综合素质面试考核

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考生需准备10分钟的PPT汇报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与科研情况等。

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水平占10%,综合素质占90%),按百分比计入总分。

 ③ 读博研究计划考核

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复试小组或选拔小组)考察申请人自撰的不少于3000字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并进行评议、打分。研究计划积分满分为100分,按百分比计入总分。

 ④综合考试

考试科目为《数学综合》,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泛函分析》和《抽象代数》各占50分,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视为成绩合格。考试成绩按百分比计入总分。

(4)考核总分(满分100分)

 ①直接攻博考核总分=综合面试考核成绩。

 ②硕博连读考核总分=综合面试考核成绩。

 ③ “申请-考核”制考核总分=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成绩*50%+研究计划积分*10%+综合考试成绩*40%。

(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1.考核对象与考核时间

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审核通过者,参加综合考试,科目为《数学与数学教学综合》,该考试成绩是否合格将作为考生能否进入面试选拔考核环节的依据。依《数学与数学教学综合》考试成绩,原则上按照招生指标数的150% 择优确定复试考核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选拔考核工作将于2025年4月16日-4月21日完成,具体时间安排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人员通知为准。

2.考核形式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考核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对获得复试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和读博研究计划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3.考核内容、方式及成绩计算

(1)思想政治品质与身心健康审核(不计分)

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不做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面试考核

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

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水平占10%,专业知识占40%,综合素质占50%),成绩按百分比计入总分。

(3)读博研究计划考核

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复试小组或选拔小组)考察申请人自撰的不少于3000字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并进行评议、打分。研究计划积分满分为100分,按百分比计入总分。

(4)综合考试

考试科目为《数学与数学教学综合》,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考试内容包含《高等数学》和《数学教学论》两门课程,其中《高等数学》主要考查:数列和函数的极限、一元函数微积分学、一阶微分方程的求解等,约占40分;行列式和矩阵、线性方程组、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二次型等,约占40分;随机事件和概率、随机变量及其分布、随机变量的数字特征、参数估计等,约占40分;《数学教学论》主要考查内容为:以现代教学理论和学习理论为指导,从数学教学案例出发,以中小学数学教学的过程与环节为依托,探讨如何培养和提高数学教学的基本技能,阐述数学教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以及新课程的理念与实施等,约占30分。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者视为成绩合格。考试成绩按百分比计入总分。

参考书目:

 ①同济大学数学系.高等数学(第七版)(上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7月.

 ②同济大学数学系.线性代数(第六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6月.

 ③盛骤、谢式千、潘承毅.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6月.

 ④曹一鸣.数学教学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6月.

4.考核总分(满分100分)

考核总分=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成绩×50%+研究计划积分×10%+(综合考试成绩÷1.5)×40%。

(三)录取规则

1.对考核合格(考核总分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照报考同一导师者进行排序,按考核总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原则上每位导师当年仅限招生1人(特殊原因除外)。如有考生放弃,则依顺序递补录取。

对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照上述规则做完录取工作后,若招生指标有动态调增,将对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进行全院排名,按排名顺序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放弃或者所报考导师放弃招收该生,依次补录。

2.“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前须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学校,定向就业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学院定向就业博士招收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不含各类专项计划、教育博士)的20%,每位导师名下在读定向就业博士不超过1人。

3.学院对拟录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二)学院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931-7971780

邮  箱:stxyyj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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